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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材料环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9-12-09
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材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南京昊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材料
建设地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路1699号
建设概况: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路1699号,投资100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新建厂房15000平方米,配制造粒生产线3台、XPE水平生产线5条、IXPE垂直生产线8条、IXPP生产线2条、氮气生产线1条等设备,建设“年产8000吨环保新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环保新材料8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19年5月16日在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备案。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空气环境质量:本项目以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PM10、PM2.5和臭氧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氨和臭气浓度均满足相关标准;
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属达标区;
声环境质量: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低于环境功能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土壤环境质量:本项目场地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地下水环境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或III类以上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造粒粉尘、投料粉尘、密炼废气、造粒废气、挤出废气、发泡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密炼废气和造粒废气经收集后,经管道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挤出废气和水平发泡区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2#、3#)排放。垂直发泡区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5#、6#、7#),粉尘和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4#、8#),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2、废水环保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接管至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尧塘河。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器器械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采用先进低噪设备、绿化降噪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南、西三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总
联系方式:18806821177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站东路九都荟花园B02幢1109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38203997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1、《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2FILaB0Ik3ggJrkdwCVzg
提取码:9vip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O9czqk-G5qjXm5pPWdVA
提取码:fesk

建设单位: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